成都成華法院創新“三融合、三集成、三協同”執行110舉措,積極探索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新路徑,相關經驗做法被四川高院充分肯定。
一是堅持以機制建設夯基固本,構建部門、身份、業務“三融合”的執行組織體系。建立責任共擔機制,實現“部門融合”。充分突出“警務”要素,先后選拔2名法警大隊中層干部擔任“執行110”工作負責人,并對警務工作承擔直接責任,有效打破執行局與法警隊在警務工作中的部門壁壘。建立角色共通機制,實現“身份融合”。明確“執行110”團隊法警兼具“司法警察”和“執行員”的雙重身份,1名法警轉崗晉升為員額法官,3名法警通過司法考試,“法警—法官”的職級轉換通道更加暢通。建立素能共提機制,實現“業務融合”。按照“法官標準”培養司法警察,“執行110”團隊常態化列席執行局專法會,按照“法警標準”培養法官助理,“執行110”的5名聘用助理全程參與法警大隊集訓。
二是堅持以模式創新提質增效,構建法務、事務、警務“三集成”的執行運轉體系。全流程推進繁簡分流,做深做實“法務集成”。以能否快速執行完畢為標準、將案件“分道”為快執案件和普通執行案件,以是否需要處置財產為標準、將普通執行案件“分流”為簡案和繁案,“執行110”團隊重點參與難案、骨頭案處置,繁案團隊掛拍案件數同比提升52%。全鏈條剝離輔助事項,做深做實“事務集成”。執行團隊專司案件辦理,員額法官僅負責案件推進、文書簽發、指令下達等工作,執行110團隊集約辦理盡職調查、強制騰退等財產處置事務性工作,今年以來“執行110”團隊累計辦理事務性工作826件,完成財產調查544宗。全覆蓋強化司法懲戒,做深做實“警務集成”。鮮明“執行110”團隊司法懲戒負責人角色,全市首創實施法院院內尿檢,已被市看守所采用,拘留平均耗時從12小時以上縮短至4小時,今年以來共拘留49人、罰款160人,實現小標的案件應罰盡罰。
三是堅持以統籌資源凝聚合力,建立內部、外部、社會“三協同”的執行聯動體系。注重內部協同。堅持以“立”促執。深化“執源治理”措施,引導151件金融糾紛案件進入“執前督”程序,逾50%案件經督促后取得實質效果,執源治理成效初顯。堅持以“保”促執。廣泛適用“執前保”程序,今年以來實施保全案件2276件,同比上升43.60%,保全標的額3.29億元。堅持以“破”促執。探索“執破融合”改革,對“僵尸企業”加速出清,促使涉企“執行不能”案件轉入破產程序,近期將移送執轉破審查案件10件。注重外部協同。深化與區檢察院和區公安分局的合作,今年以來已移送拒執犯罪2件2人,宣判拒執罪案件1件。與區稅務局創新“法·稅聯動”工作機制,就180余家重點欠稅企業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梳理,全面加強稅款征繳協作。(李任舟)